建筑确认与单体规定
近 10 次考试考了 8 题 · 出题年份 18、19、20/10、21/10、21/12、22、24、25 · 建筑基准法 3 节轮流占第 17・18 题
诊断测试
先测后学 · 本地判定先做一遍再读正文——答错的地方更容易记住。
学习正文
建筑基准法给建筑物的敷地、构造、设备和用途定下最低标准,保护国民的生命、健康与财产。它的规定分成三部分:单体规定针对建筑物本身,全国适用;集团规定针对建筑物与街区的关系,只在都市计画区域及准都市计画区域适用。
建筑确认在动工前进行,核对工程计画是否符合建筑基准关系规定。这个范围比建筑基准法本身宽,还包括消防法、都市计画法、宅地造成及特定盛土等规制法(盛土规制法)等法令里有关敷地、构造或建筑设备的规定。
一、单体规定全国适用,集团规定只在都市计画区域内
| 规定 | 适用范围 | 内容 |
|---|---|---|
| 总则 | 全国 | 用语定义、建筑确认与完工检查(完了検査)、适用除外 |
| 单体规定 | 全国 | 单栋建筑物的结构耐力、防火、采光、换气、建筑设备 |
| 集团规定 | 及 | 用途限制、道路限制、建蔽率、容积率、高度限制、防火地域等 |
都市计画区域外新建住宅仍要满足顶棚(天井)高度、采光和换气,只是不受用途限制和接道义务约束。
二、动工前要不要建筑确认
判断要同时看两件事:这栋建筑物属于哪一类,以及要做的是哪一种行为。
1. 三类建筑物
| 类别 | 认定条件 | 适用范围 |
|---|---|---|
| 特殊建筑物 | 学校、医院、旅馆、共同住宅、电影院、剧场、汽车车库等法定用途,且该用途部分的楼地板面积合计超过 200㎡ | 全国 |
| 大规模建筑物 | 层数 2 以上,或总建筑面积(延べ面積) 超过 200㎡;满足其一即可 | 全国 |
| 一般建筑物 | 前两类以外的建筑物 | 只在法定区域内 |
法定区域指都市计画区域、准都市计画区域、准景观地区及都道府县知事指定的区域。
大规模建筑物不问结构。木造与钢筋混凝土造适用同一条标准,所以都市计画区域外新建的 3 层木造住宅也要建筑确认——它属于大规模建筑物是因为层数,与所在区域无关。
2. 哪些行为要确认
| 行为 | 特殊建筑物 | 大规模建筑物 | 一般建筑物 |
|---|---|---|---|
| 新建 | ○ | ○ | ○(限法定区域内) |
| 增建・改建・迁移 | ○ | ○ | ○(限法定区域内) |
| 大规模修缮・大规模改装(大規模の模様替) | ○ | ○ | — |
| 用途变更 | ○ | — | — |
增建、改建和迁移另有一条免除:在防火地域及准防火地域以外,该部分的楼地板面积合计在 10㎡ 以内时不需要建筑确认。免除附有地域条件,所以防火地域内即使只增建 8㎡ 也要确认,随后也要接受完工检查。新建不适用这条免除。
3. 用途变更
用途变更后成为楼地板面积超过 200㎡ 的特殊建筑物时,才适用建筑确认的规定。事务所改成 500㎡ 的旅馆要确认;改成 150㎡ 的旅馆不需要。改成类似用途也不需要,如剧场、电影院、演艺场之间。
用途变更没有完工检查,工程完成时向建筑主事等即可。
三、从申请到检查完毕证
申请确认
建筑主向建筑主事等或指定确认检查机关提交确认申请书
审查并交付确认完毕证
特殊建筑物与大规模建筑物自受理之日起 35 日以内,一般建筑物 7 日以内
动工
取得确认完毕证之后才可以动工
申请完工检查
建筑主自工程完成之日起 4 日以内送达申请
完工检查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7 日以内检查,符合的交付检查完毕证
建筑主事等是建筑主事与建筑副主事的合称,都是地方公共团体所属的公务员。民间的指定确认检查机关也可以承担确认与检查。
原则上取得检查完毕证后才能使用建筑物。以下三种情形可以在此之前临时使用(仮使用):
| 情形 | 由谁认定 |
|---|---|
| 认为在安全上、防火上及避难上没有妨碍 | |
| 认为符合国土交通大臣规定的基准 | 建筑主事等或指定确认检查机关 |
| 自完工检查的申请受理之日起经过 7 日 | 无须认定,期间经过即可 |
同样是 7 日,一个是一般建筑物的审查期限,另一个是临时使用的等待期间,起算的事件不同。
四、单体规定
| 项目 | 数字 | 说明 |
|---|---|---|
| 采光 | 居室楼地板面积的 1/7 以上 | 只适用于住宅的居住用居室;设置一定照明设备时可放宽到 1/10 |
| 换气 | 居室楼地板面积的 1/20 以上 | 全部居室;设置换气设备时不受此限 |
| 顶棚高度 | 2.1m 以上 | 居室;同一房间高度不一致时取平均 |
| 避雷设备 | 高度超过 20m | — |
| 非常用升降机 | 高度超过 31m | — |
| 非常用进入口 | 高度 31m 以下部分的 3 层以上各层 | 设置符合规定的电梯等情形除外 |
| 非常用照明装置 | 特殊建筑物的居室,3 层以上且超过 500㎡ 的建筑物的居室等 | 独栋住宅、长屋与共同住宅的住戸除外 |
| 阳台围护 | 1.1m 以上的护栏、栅栏或金属网 | 屋顶广场及 2 层以上各层的阳台周围 |
| 木造建筑物的外墙 | 总建筑面积(延べ面積) 超过 1,000㎡ | 外墙与屋檐背面中有延烧危险的部分须做成防火构造;同一敷地内有两栋以上时按合计算 |
| 防火壁 | 总建筑面积(延べ面積) 超过 1,000㎡ | 须以防火壁或防火楼板区划成各 1,000㎡ 以内;耐火建筑物与准耐火建筑物除外 |
※ 相关口诀:、、
※
31m 同时出现在两条规定里:超过 31m 的建筑物要设非常用升降机,31m 以下部分的 3 层以上各层要设非常用进入口。一条写「超过」一条写「以下」,所以正好 31m 的建筑物不必设非常用升降机,但 3 层以上各层仍要设非常用进入口。
石棉不得添加到建筑材料里,预先掺有石棉的建筑材料原则上也不得使用;氯吡硫磷(クロルピリホス)同样禁止。甲醛不是一律禁止:建筑材料按散发量分级,散发量最大的一级不得用于居室的内装,其余几级限制使用面积。
五、哪些建筑物不适用,法改正后已有的建筑物要不要改
以下建筑物不适用建筑基准法:
- 依文化财保护法指定为国宝、重要文化财等的建筑物
- 依旧法认定的重要美术品等
- 依条例采取现状变更规制及保存措施,并经特定行政庁取得建筑审查会同意后指定的建筑物
- 再现上述建筑物原形,并经特定行政庁取得建筑审查会同意认为不得已的建筑物
法令改正时已经存在的建筑物,不适用改正后的规定,称为既存不适格建筑物。所有者没有义务立即改造使其符合新规定。但增建、改建、迁移、大规模修缮或大规模改装的工程在施行后动工时,该工程按新规定进行。
六、建筑物违法时,特定行政庁怎么处理
既存不适格建筑物建成时合法,不因法令改正变成违反建筑物。真正违反建筑基准法令或许可条件的建筑物,由命令停工、除却、迁移、改建、禁止使用、限制使用等必要措施。命令的对象包括建筑主、工程的請負人(承接工作的一方)、现场管理者,以及该建筑物或敷地的所有者、管理者、占有者。
| 情形 | 事前手续 |
|---|---|
| 原则 | 先交付载明拟命措施、事由与意见书提出期限的通知书,给对方提出意见书和有利证据的机会 |
| 有紧急必要时 | 可以不经上述手续,先临时命令禁止使用或限制使用 |
紧急时的手续是事后补的,不是免掉的:被临时命令的人仍可请求公开的意见听取。
七、地方能不能用条例加严或放宽
| 主体 | 方向 | 内容 |
|---|---|---|
| 地方公共团体 | 附加 | 以条例指定海啸、风暴潮、洪水等危险显著的区域为灾害危险区域,并规定住居用建筑物的建筑禁止等限制 |
| 地方公共团体 | 附加 | 因当地气候风土或特殊建筑物的用途、规模,以条例对、结构或建筑设备附加必要限制 |
| 市町村 | 放宽 | 在都市计画区域、准都市计画区域及知事指定区域以外,经国土交通大臣承认,以条例放宽采光、换气等一部分规定 |
可以放宽的区域,正是集团规定不适用的区域。
八、建筑协定怎么定,对谁有效
建筑协定是市町村以条例授权、土地所有者及人自行缔结的地区规则,内容涉及敷地、位置、结构、用途、形态、意匠或建筑设备。
| 手续 | 需要的合意 | 之后 |
|---|---|---|
| 缔结 | 土地所有者等全员合意 | 向特定行政庁申请认可,认可后公告 |
| 变更 | 土地所有者等全员合意 | 同上 |
| 废止 | 土地所有者等的过半数合意 | 同上 |
协定涉及建筑物承租人的权限时,承租人也算作土地所有者等。认可公告之后成为区域内土地所有者等的人,也受协定约束——协定随土地承继,不因所有者更换而失效。
九、其他考过的规定
| 事项 | 结论 |
|---|---|
| 长屋、共同住宅的界壁 | 须达到遮音性能的基准,并砌到屋架内空间或顶棚内侧;顶棚本身达到遮音基准时不必 |
| 下水道处理区域内的厕所 | 须为污水管接入公共下水道的水冲厕所 |
| 2 座以上的直通楼梯 | 避难层以外的楼层须设置:剧场、电影院、演艺场等设有观众席的楼层,不问规模;物品销售店铺(楼地板面积合计超过 1,500㎡)设有卖场的楼层 |
| 楼梯扶手 | 楼梯须设扶手,高度 1m 以下的部分除外 |
| 排烟设备 | 特殊建筑物总建筑面积(延べ面積)超过 500㎡ 等须设置,楼梯部分、升降机的升降路部分等除外 |
| 敷地内通路 | 从屋外避难楼梯和出口通往道路等空地,宽 1.5m 以上;层数 3 以下且总建筑面积(延べ面積)未满 200㎡ 的建筑物 90cm 以上 |
| 仓库 | 用于仓库的 3 层以上部分楼地板面积合计 200㎡ 以上的,须为耐火建筑物 |
互动图解
动手试一次行是建筑物落入哪一类,列是打算做的行为。特殊建筑物指法定用途部分超过 200㎡,大规模建筑物指层数 2 以上或总建筑面积(延べ面積)超过 200㎡。
| 新建 | 增改建・迁移 | 大规模修缮 | 用途变更 | |
|---|---|---|---|---|
| 特殊建筑物 | ||||
| 大规模建筑物 | ||||
| 一般建筑物 |
本节练习
做对 0 / 5官方原题,日文原文附中文对照。正解依据官方公布。
记忆卡
高频考点强化记忆 · 27 张建筑确认按哪三类建筑物判断
点击翻面特殊建筑物、大规模建筑物、一般建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