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enTakken

印花税

近 10 次考试考了 3 题 · 出题年份 20/10、22、23 · 和登録免许税、不动产转让所得税轮流出在第 23 题

01

诊断测试

先测后学 · 本地判定
诊断 10 题

先做一遍再读正文——答错的地方更容易记住。

02

学习正文

签买卖契约书、請負契约书,开一张收据,这些文书上都要贴印花税票(印紙),缴的就是印花税(印紙税)。印花税按文书课税,作成几份就要贴几份,税额按文书上写的金额分档。

这一节先讲谁缴、哪些文书要贴,再讲记载金额怎么定、哪些文书不课税,最后讲没贴或没消印的后果。

一、印花税对什么课税、由谁缴纳

课税主体国
课税客体别表第一列举的文书
纳税义务者课税文书的作成者
纳付方法最迟在文书作成时,贴上与应纳税额相当的印花税票(印紙)并消印

课税对象是文书本身,不是文书背后的交易。同一笔买卖作成 3 份契约书,就有 3 份课税文书,每份都要贴印花税票。交给负责的宅建业者留存的那一份,同样属于课税文书。

一份课税文书由两人以上共同作成时,这些人对纳税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缴纳印花税分两步:贴上与应纳税额相当的印花税票,再用印章或签名跨着文书与票面盖销。

二、哪些文书是课税文书

课税文书由别表第一逐项列举,未列入的文书原则上不课税。宅建考试重点关注其中三类:

号文书
第 1 号不动产的转让契约书;土地的地上权或赁借权的设定、转让契约书
第 2 号請負(以完成工作换取报酬的契约)契约书(建筑物的建筑工程等)
第 17 号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收据,包括销售的收据

第 17 号并不限于销售代金的收据。保证金等销售代金以外的收据,如果与营业有关且记载金额达到 5 万日元,也可能成为课税文书;记载金额不足 5 万日元或与营业无关的收据不课税。

在别表第一列举的文书之外,最容易被误认为课税文书的是两种:建筑物的租赁契约书,以及抵当权设定契约书。第 1 号列入了土地的租赁,却没有列入建筑物的租赁;别表第一也没有列入抵当权设定契约书。

停车场的契约要看租的是什么。把土地租出去、由对方自己用作停车场的,是土地租赁权的设定契约书,属于第 1 号;在设有设备的停车场里约定把特定车辆停在某个车位的,是设施的租赁,不课税。

「契约书」不限于名称中带有「契约书」的文书。能够证明契约已经成立,或者证明契约内容已经变更、补充的文书都包括在内,所以变更契约书也是课税文书。单方出具的承诺书、承接书(念書、請書),只要根据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或商业习惯足以证明契约成立,也属于这里所说的契约书。

三、记载金额怎么定

下表中的增额与减额规则,前提是能看出原契约书已经作成,并写明了变更前的金额。

文书记载金额
买卖契约书买卖金额
赠与契约书视为没有记载金额,一律 200 日元
交换契约书(双方价额都写明)取较高的一方;只写交换差额时,取该差额
土地的租赁契约书权利金等日后不返还的金额;租金不算
增额的变更契约书增加的金额
减额的变更契约书视为没有记载金额,一律 200 日元
消费税额可以明确区分第 1、2、17 号文书可以剔除消费税额

赠与契约书与符合上述前提的减额变更契约书,都视为没有记载金额:赠与契约书即使写了时价,时价也不是转让对价;减额变更写明的减少额,也不算这份文书的记载金额。

剔除消费税额的规则,仅适用于应当缴纳消费税的经营者作成的第 1、2、17 号文书。文书直接列明消费税额,或者同时写明含税价与不含税价、能够算出消费税额时,才可以从记载金额中剔除。

同一份文书中有两个以上属于同一号文书的记载金额时,原则上将这些金额合计。例如,一份契约书同时写明一块土地的金额为 3,000 万日元、一栋建筑物的金额为 2,000 万日元,记载金额就是 5,000 万日元。

一份文书同时记载不同号的契约时,要先判断这份文书归入哪一号,不能直接把所有金额相加。例如,一份契约书分别写明土地转让金额为 5,000 万日元、建筑工程的請負金额为 6,000 万日元。土地转让属于第 1 号,建筑工程的請負属于第 2 号;由于請負金额较高,这份文书归入第 2 号,记载金额为 6,000 万日元。

四、哪些文书不课税

不课税的情形内容
别表第一的非课税物件栏第 1 号或第 2 号文书记载的契约金额原则上不足 1 万日元;第 17 号收据记载的收取金额不足 5 万日元
国、地方公共团体等作成的文书因作成者的身份而免税

一份文书同时属于多个号的文书类型时,能否适用不足 1 万日元的非课税规则,还要根据该文书最终归入哪一号来判断。

国等与国等以外的人共同作成文书时,法律根据谁保存文书,交叉认定每份文书的作成者:国等以外的人保存的文书视为由国等作成,因而不课税;国等保存的文书则视为由国等以外的人作成,需要课税。例如,国与公司各留一份买卖契约书时,公司保存的那份不用贴印花税票;国保存的那份需要贴,由公司负责贴。

五、没贴或没消印会怎样

情形过怠税
没贴原应缴印花税额 + 其 2 倍,合计 3 倍
没贴,但在尚未预见会因调查而被认定前自行申告1.1 倍
贴了没消印未消印的印花税票的票面金额

自行申告能把 3 倍减为 1.1 倍,前提是作成者尚未预见到税务机关会通过调查认定其未纳税。没有消印时,过怠税按未消印的印花税票的票面金额计算,与原应缴税额无关。没有消印的印花税票可能被揭下再用,所以贴了不消印同样要征收。

通常,过怠税的合计额不足 1,000 日元时,按 1,000 日元征收;但仅适用上述自行申告 1.1 倍规则的过怠税,不受这一最低额限制。

没贴印花税票不影响契约本身的效力。契约仍然成立并有效,但作成者需要缴纳过怠税。

03

互动图解

动手试一次

印花税(印紙税)的税额按记载金额分档,因此首先要确定哪些金额应当计入。逐项作出判断后,可以立即查看理由。

已判 0 / 8○计入✕不计入
买卖契约书上写明的买卖金额 5,000 万日元
赠与契约书上写明的赠与物件时价 3,000 万日元
土地租赁契约书上写明的权利金 300 万日元
同一份土地租赁契约书上写明的月租 20 万日元
交换契约书中写明的较低一方的价额(双方价额均已写明)
把买卖金额从 5,000 万日元增加到 6,000 万日元的变更契约书上,增加的 1,000 万日元
把买卖金额从 5,000 万日元减到 4,000 万日元的变更契约书上,减少的 1,000 万日元
买卖契约书上与买卖金额分开、单独写明的消费税额
04

本节练习

做对 0 / 2
本节过去问 2 题

官方原题,日文原文附中文对照。正解依据官方公布。

05

记忆卡

高频考点强化记忆 · 25 张
01 / 25
问

印花税(印紙税)的课税主体

点击翻面
答

国

滑动换卡空格翻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