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转让所得税
近 10 次考试考了 3 题 · 出题年份 19、21/10、24 · 和印花税、登録免许税轮流出在第 23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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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正文
个人出售土地或房屋赚了钱,要为这笔转让所得缴所得税。土地、房屋的转让所得与工资等其他所得分开计算,税率看持有了多久;卖的是自住房时,还有特别控除和降低税率等特例。
这一节先讲转让益怎么算、长期短期怎么分,再讲各项特例和减轻税率,然后讲买房时的住宅贷款控除,最后讲哪些特例能一起用。
一、转让益怎么算
所得税是对个人所得课征的国税。所得分成多种,宅建只考因转让资产而取得的转让所得。不动产业者等以营利为目的持续出售土地的所得,不属于转让所得。
特别控除前的转让益 = 总收入金额 −(取得费 + 转让费用)
这一步算出的是转让益,还不是最终的课税转让所得金额。适用特别控除时,还要从转让益中扣除相应的特别控除额。
取得费包括购入、购入手续费,以及取得之后支出的设备费与改良费。计算建筑物的取得费时,还要扣除持有期间的折旧额。转让费用是为出售资产直接支出的费用,包括中介手续费、拆迁补偿费和印花税(印紙税)等。
因继承或赠与取得的资产,视为取得人一直持有:取得费和取得时期沿用被继承人(被相続人)或赠与人的,不按继承时的价额重算。只有限定承认的继承等情形,才视为按当时的价额取得。
别墅等平时不住、主要供休养娱乐的房屋,因灾害或盗窃受到的损失(保险金等补偿的部分除外),在受损当年或次年的转让所得中扣除。
二、土地、建筑物的转让怎么课税
| 一般资产的转让 | 土地与建筑物等的转让 | |
|---|---|---|
| 课税方式 | 综合课税 | 分离课税 |
| 50 万日元特别控除 | 有 | 没有 |
| 长期的二分之一课税 | 有 | 没有 |
土地、建筑物的转让与其他所得分开计算,既不能扣除 50 万日元特别控除,长期持有也不能只按二分之一计入课税标准。
一般资产适用 50 万日元特别控除时,先从取得后 5 年以内转让产生的所得(短期转让所得)中扣除;仍有余额时,再从其他转让所得中扣除。短期转让所得按全额课税,长期转让所得只将二分之一计入,因此先从短期转让所得中扣除对纳税人更有利。
土地所有者把土地租给他人建造整栋建筑物(设定土地赁借权)时,如果收取的权利金超过土地价额的一半,应按转让所得而非不动产所得处理。
三、长期还是短期,怎么判断
| 所有期间 | 名称 | 税率 |
|---|---|---|
| 5 年以下 | 短期转让所得 | 30% |
| 超过 5 年 | 长期转让所得 | 15% |
所有期间从取得日的次日起算,只计算到转让当年的 1 月 1 日,不计算到实际转让日。因此,即使出售时已经持有满 5 年,只要在当年 1 月 1 日尚未超过 5 年,仍属于短期转让所得。
四、哪些特例能减少课税的所得
3,000 万日元特别控除、5,000 万日元特别控除和买换(買換え)特例适用于产生转让收益的情形;结转控除(繰越控除)等适用于产生转让损失的情形。
| 特例 | 内容 |
|---|---|
| 3,000 万日元特别控除 | 转让居住用财产时从转让益中扣 3,000 万日元 |
| 5,000 万日元特别控除 | 因收用交换等被迫交出土地房屋时扣 5,000 万日元 |
| 买换特例 | 换房时仅对超过买换资产取得价额的部分课税,其余递延 |
| 结转控除等 | 转让损失先与当年其他所得损益通算,未扣除完的部分结转 3 年 |
3,000 万日元特别控除
适用这项控除,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
- 转让的是居住用财产;
- 受让人不是配偶、直系血族等特定关系人;
- 停止居住后,最迟在第 3 年的 12 月 31 日前转让;
- 前一年和前前年均未适用过这项控除等相关特例。
配偶和直系血族即使与转让人在经济上各自独立,仍属于特定关系人。孙辈属于直系血族,因此向孙辈转让房产不能适用这项控除。
买换特例
| 对象 | 主要要件 |
|---|---|
| 转让的旧房 | 所有期间超过 10 年、居住期间 10 年以上、对价 1 亿日元以下、受让人不是特定关系人 |
| 买进的新房 | 楼地板面积 50㎡ 以上、用地面积 500㎡ 以下,在转让前一年的 1 月 1 日至转让次年的 12 月 31 日之间取得;买的是未曾使用过的房屋,且在令和 10 年 1 月 1 日以后供居住或预定供居住的,该房屋还不得位于灾害危险区域等内 |
买换特例是递延课税,并非免税。旧住宅的部分收益暂不课税,将来转让新住宅时再行计算。
结转控除等
分两套:卖旧房并另买新房的买换型,以及不买新房、但卖价低于旧房贷款余额的超贷型:
| 买换型 | 超贷型 | |
|---|---|---|
| 情形 | 转让旧房,另买新房 | 转让旧房,不买新房 |
| 必须买新房 | 是 | 否 |
| 新房要件 | 楼地板面积 50㎡ 以上,且新房有偿还期间 10 年以上的贷款;建成后未曾使用、令和 10 年 1 月 1 日以后入住的新房,不得位于灾害危险区域等内 | 无 |
| 旧房贷款 | 无此要求 | 转让契约签订前一日仍有偿还期间 10 年以上的贷款余额 |
| 可通算的金额 | 转让损失全额 | 以「旧房贷款余额 − 转让对价」为限 |
两套制度有两项共同要件:转让资产的所有期间超过 5 年;适用结转控除的年度,合计所得金额为 3,000 万日元以下(适用损益通算的转让年度没有这项所得限制)。
五、税率能降到多少
居住用财产的减轻税率
转让当年 1 月 1 日所有期间超过 10 年的居住用财产,可以在一般长期转让所得 15% 的税率基础上进一步减轻:
| 课税长期转让所得金额 | 税率 |
|---|---|
| 6,000 万日元以下的部分 | 10% |
| 超过 6,000 万日元的部分 | 15% |
6,000 万日元不是决定整笔所得适用哪一个税率的门槛,而是把金额分成两段,分别计算后再相加。课税长期转让所得金额为 8,000 万日元时,前 6,000 万按 10% 计算,超过的 2,000 万按 15% 计算,两段之和才是税额。
转让前一年或前前年已经适用过这项特例时,本次转让不能再次适用。
优良住宅地的减轻税率
所有期间超过 5 年的土地,为住宅建设或而转让给国、地方公共团体等时,可以适用优良住宅地的减轻税率。分段界线为 2,000 万日元:不超过该金额的部分适用 10%,超过的部分适用 15%。
六、借钱买房,税额能扣多少
前述特例处理的是转让所得的课税;住宅贷款控除则适用于取得住宅的情形,直接从算出的所得税额中扣除。
| 要件 | 内容 |
|---|---|
| 借款 | 契约上的偿还期间 10 年以上 |
| 居住 | 取得后 6 个月以内入住,并在当年 12 月 31 日仍继续居住 |
| 用途 | 楼地板面积的 二分之一以上供居住 |
| 面积 | 楼地板面积 50㎡ 以上(40㎡ 以上 50㎡ 未满另有限定特例,见下) |
| 所得 | 该年的合计所得金额 2,000 万日元以下 |
| 二手房屋 | 须符合耐震基准 |
控除额是年末借款余额乘以控除率 0.7%。控除期间原则上为 10 年,13 年是依房屋类别和入住年而定的例外。认定住宅等(認定住宅等)指认定长期优良住宅、认定低碳住宅,以及达到节能水准的房屋;买取再贩指宅建业者买下既有住宅、翻修后再出售。
| 房屋类别 | 入住年 | 控除期间 |
|---|---|---|
| 一般房屋(新建或买取再贩) | 令和 4 年或令和 5 年 | 13 年 |
| 认定住宅等(新建或买取再贩) | 令和 4 年~令和 7 年 | 13 年 |
| 认定住宅等(新建、买取再贩或既有) | 令和 8 年~令和 12 年 | 13 年 |
| 上述以外的房屋 | — | 10 年 |
面积原则是 50㎡ 以上。楼地板面积 40㎡ 以上、50㎡ 未满的房屋,在令和 5 年 12 月 31 日以前接受,且该年的合计所得金额为 1,000 万日元以下时,也可以适用。这个建筑确认期限是固定日期,不会随课税年度顺延。
控除自入住当年起算。先买地、次年才建成入住时,买地当年不能适用,入住当年及以后年度才可能适用。偿还期间不足 10 年的借款不属于控除对象。
七、哪些特例能一起用
| 组合 | 能否并用 |
|---|---|
| 3,000 万日元特别控除 + 居住用财产的减轻税率 | ○ |
| 5,000 万日元特别控除 + 居住用财产的减轻税率 | ○ |
| 5,000 万日元特别控除 + 优良住宅地的减轻税率 | ✕ |
| 收用等取得替代资产的课税递延 + 居住用财产的减轻税率 | ✕ |
| 结转控除等 + 住宅贷款控除 | ○ |
| 居住用财产的减轻税率 + 住宅贷款控除 | ✕ |
| 3,000 万日元特别控除 + 住宅贷款控除 | ✕ |
- 特别控除 + 居住用财产的减轻税率(○):3,000 万日元与 5,000 万日元特别控除均不在这项减轻税率的排除范围内。先扣除特别控除额,再对剩余的课税长期转让所得金额分段适用 10% 与 15%。
- 收用等取得替代资产的课税递延 + 居住用财产的减轻税率(✕):减轻税率的条文直接把适用了收用等课税递延的转让排除在外。即使替代资产价额低于转让对价、差额部分当年课税,这部分也不能适用减轻税率。
住宅贷款控除与出售原住宅时适用的特例相互排斥:入住当年及其前 2 年内适用过 3,000 万日元控除或减轻税率的,不能适用住宅贷款控除;入住后 3 年内适用这些特例时,同样不能适用住宅贷款控除。转让损失的损益通算与结转控除不在排除范围内,可以与住宅贷款控除并用。
互动图解
动手试一次逐一判断各组特例能否适用于同一笔转让。选择后会立即显示理由,全部完成后显示总结。
本节练习
做对 0 / 3官方原题,日文原文附中文对照。正解依据官方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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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频考点强化记忆 · 28 张特别控除前的转让益怎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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