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令上的限制
近 10 次考试没考到 · 和国土利用计画法交替出在第 22 题
01
诊断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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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学习正文
都市计画法、建筑基准法、农地法、国土利用计画法等以外,还有许多法律对土地设了限制。它们的写法大同小异:在指定的区域内实施一定的行为,须事先取得许可或事先届出。考试问的是许可权者是谁,以及要许可还是只要届出。
一、许可权者一览
| 法律 | 区域与行为 | 手续 |
|---|---|---|
| 自然公园法 | 在国立公园的特别地域、特别保护地区或海域公园地区内新建工作物、采伐竹木等 | 环境大臣的许可 |
| 在国立公园的普通地域内新建一定规模以上的工作物、变更土地形状等 | 事先向环境大臣届出 | |
| 在国定公园的特别地域、特别保护地区或海域公园地区内实施同样的行为 | 都道府县知事的许可 | |
| 在国定公园的普通地域内实施同样的行为 | 事先向都道府县知事届出 | |
| 文化财保护法 | 变更重要文化财或史迹名胜天然纪念物的现状 | 文化厅长官的许可 |
| 都市绿地法 | 在绿地保全地域内新建建筑物、变更土地形质、采伐竹木等 | 事先向都道府县知事(市的区域内为市长)届出 |
| 在特别绿地保全地区内实施同样的行为 | 都道府县知事(市的区域内为市长)的许可 | |
| 地滑等防止法 | 在地滑防止区域内切土、妨碍地下水排除等 | 都道府县知事的许可 |
| 急倾斜地法 | 在急倾斜地崩坏危险区域内切土、盛土、采伐竹木等 | 都道府县知事的许可 |
| 土砂灾害防止法 | 在土砂灾害特别警戒区域内实施特定开发行为 | 都道府县知事的许可 |
| 森林法 | 在地域森林计画对象的民有林内实施一定规模以上的开发行为 | 都道府县知事的许可 |
| 在保安林内采伐立木 | 都道府县知事的许可 | |
| 土壤污染对策法 | 在要措置区域内变更土地形质 | 原则上禁止 |
| 在形质变更时要届出区域内变更土地形质 | 着手 14 日前向都道府县知事届出 | |
| 道路法 | 占用道路 | 道路管理者的许可 |
| 道路区域决定后、开始供用前,在该区域内新建工作物、变更土地形质等;道路管理者取得该区域土地的权原之前也适用 | 道路管理者的许可 | |
| 河川法 | 在河川区域内占用土地、新建工作物、挖掘土地等 | 河川管理者的许可 |
| 在河川保全区域内挖掘土地、新建工作物等 | 河川管理者的许可 | |
| 海岸法 | 在海岸保全区域内占用土地、采取土石、新设工作物、挖掘土地等 | 海岸管理者的许可 |
| 港湾法 | 在港湾区域内占用水域、采取土砂等 | 港湾管理者的许可 |
| 生产绿地法 | 在生产绿地地区内新建建筑物、变更土地形质等 | 市町村长的许可 |
| 景观法 | 在景观计画区域内新建、增建、改建或移转建筑物等 | 事先向景观行政团体之长届出 |
| 津波防灾法 | 在津波防护设施区域内新建工作物、挖掘土地等 | 津波防护设施管理者的许可 |
其中 4 部法律用的是简称,全名如下:
- 地滑等防止法:地すべり等防止法
- 急倾斜地法:急傾斜地の崩壊による災害の防止に関する法律
- 土砂灾害防止法:土砂災害警戒区域等における土砂災害防止対策の推進に関する法律
- 津波防灾法:津波防災地域づくりに関する法律(津波防灾地域建设相关法律)
这些法律的限制都列在宅建业法施行令 3 条里,也属于须说明的法令上的限制。
二、不是知事许可的情形
多数限制要取得都道府县知事的许可。过去问的错误选项,多是换掉许可权者,或把届出与许可对调。例外分三类。
只要届出的,都在着手之前届出:
- 自然公园的普通地域:届出后经过 30 日才能着手
- 都市绿地法的绿地保全地域:届出后经过 30 日才能着手
- 景观法的景观计画区域:届出受理后经过 30 日才能着手
- 土壤污染对策法的形质变更时要届出区域:着手 14 日前届出
许可权者不是都道府县知事的:
- 国立公园:环境大臣
- 重要文化财、史迹名胜天然纪念物:文化厅长官
- 特别绿地保全地区位于市的区域内时:市长
- 生产绿地地区:市町村长
- 道路、河川、海岸、港湾、津波防护设施:各自的管理者
原则上禁止的:土壤污染对策法的要措置区域没有许可制,原则上任何人都不得变更土地形质。
03
互动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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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本节练习
做对 0 / 2本节过去问 2 题
官方原题,日文原文附中文对照。正解依据官方公布。
05
记忆卡
高频考点强化记忆 · 14 张01 / 14
问
国立公园的特别地域内新建工作物,许可权者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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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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