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土地、房屋的人,每年都要向土地、房屋所在的市町村缴固定资产税。这一年度的税由 1 月 1 日的所有者缴全额,按固定资产课税台帐上的价格计算;住宅和住宅用地另有减轻。
这一节先讲谁缴、怎么缴,再讲价格、税率和住宅的两项减轻,然后讲免税点与对价格不服的手续,最后讲区分所有的分摊和一并征收的都市计画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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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税主体 | 固定资产所在的市町村 |
| 课税客体 | 土地、房屋与折旧资产(償却資産) |
| 纳税义务者 | 赋课期日当天的所有者 |
| 赋课期日 | 该年度开始那一年的 1 月 1 日 |
赋课期日由法律直接规定,市町村不能通过条例另定。1 月 1 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者要负担该年度的全额,年中转让不动产也不按天数拆分。买卖双方可以在契约里约定分摊,但市町村仍向 1 月 1 日的所有者课征全额。
由所有者以外的人缴的情形,考试考两种:土地上设定了质权,或者设定了存续期间长于 100 年的地上权。这两种情形下,纳税义务者分别是质权人和地上权人。正好 100 年不算。
出租不属于这两种情形。房子租出去了,纳税义务者仍是所有者,不转给承租人。
登记的所有者在 1 月 1 日之前死亡的,向 1 月 1 日当天实际所有该土地或房屋的人课征,不会因为登记没换人就课不到。
固定资产税采用普通征收:市町村向纳税人送达纳税通知书,纳税人按通知书缴纳,税额不由自己计算。特别征收则由征收义务人代收代缴。
纳期是 4 月、7 月、12 月、2 月,具体在这四个月中的哪一天由市町村的条例定。有特别情事时,市町村也可以另定不同的纳期。税额低于条例规定金额的,可以在其中一期一次收齐。
是登记在固定资产课税台帐上的价格。这里的价格指适当的市场价格,由市町村长依据总务大臣制定的固定资产评价基准评定并登録。
价格每 3 年重评一次,重评的那一年叫基准年度。基准年度之后的两年沿用基准年度的价格,不逐年重算;这种每 3 年重评一次的制度称为评价替换。期间如发生地目变换、房屋改建或损坏等特别情事,原价格不宜继续沿用时,才参照类似不动产的基准年度价格重新登録。
税率是标准税率 1.4%。各市町村可以用条例定成别的税率。
供居住用房屋使用的土地叫住宅用地,课税标准有两个分数:
| 住宅用地的部分 | 课税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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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户 200㎡ 以下的部分(小规模住宅用地) | 价格的 1/6 |
| 超过 200㎡ 的部分 | 价格的 1/3 |
两个分数不是二选一,而是把同一块地分成两段,分别计算后再相加。一栋独门独户住宅占地 300㎡ 时,200㎡ 那一段按 1/6 算,剩下的 100㎡ 按 1/3 算,两段加起来才是这块地的课税标准。
小规模住宅用地的 200㎡ 上限按住户数计算。同一块住宅用地上有 2 户住宅时,400㎡ 以内都算小规模住宅用地。
是不是住宅用地,原则上看 1 月 1 日的状况:如果当天土地上还没有住宅,只是计划之后新建住宅,当年度不适用这项特例。
受到劝告的特定空家等与管理不全空家等,其用地不适用住宅用地的课税标准特例。
住宅用地特例降低的是课税标准,新建住宅特例则直接把算出的税额减半。
| 房屋的种类 | 减半的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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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的新建住宅 | 自首次课征固定资产税的年度起,连续 3 个年度 |
| 中高层耐火建筑物(地上 3 层以上) | 自首次课征固定资产税的年度起,连续 5 个年度 |
这一特例适用于令和 13 年 3 月 31 日以前新建的住宅。楼地板面积原则上须在 40㎡ 以上 240㎡ 以下;位于特别区内特定都市再生紧急整备地域的非区分所有住宅,下限为 50㎡。减半范围限于居住部分中不超过 120㎡ 的部分,超出部分仍按通常税额课征。
| 固定资产的种类 | 免税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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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 | 30 万日元 |
| 房屋 | 20 万日元 |
| 折旧资产 | 150 万日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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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是否低于免税点时,把同一个人在同一市町村内所有的同种固定资产的课税标准加起来比。在同一个市里有三块地,要把三块合起来与 30 万日元比。但土地、房屋、折旧资产分开比。
不过,有财政等特别需要时,市町村可以依条例对低于免税点的固定资产也课税。
纵览帐簿让纳税人可以把自己土地或房屋的价格与同一市町村内其他土地或房屋的价格进行比较。
| 环节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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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制 | 市町村长原则上在每年 3 月 31 日以前编制土地价格等纵览帐簿与房屋价格等纵览帐簿;有灾害等特别情事时可在 4 月 1 日以后编制 |
| 纵览 | 每年 4 月 1 日起,截止到市町村长指定的某日;该日不得早于 4 月 20 日与该年度最初纳期限日中较晚的一日 |
| 审查申出 | 收到纳税通知书后 3 个月以内,以文书向固定资产评价审查委员会提出 |
对台帐登録价格不服,应向固定资产评价审查委员会提出审查申出,而不是向市町村长提出。对税额本身不服,则应向市町村长提出审查请求。
市町村长发现登録的价格有重大错误时,须立即修正,重新登録在台帐上。纳税义务者等可以请求阅览台帐中与自己的固定资产有关的部分;记载的住所公开后可能危及他人的生命或身体时,市町村长可以先作遮蔽等处理再供阅览。
区分所有的房屋,整栋的税额由各区分所有者按各自专有部分的楼地板面积比例分摊。
居住用超高层建筑物(俗称塔楼公寓)还要按楼层修正楼地板面积,再计算分摊比例。专有部分面积相同的两户,楼层高的分担更多。
都市计画税是为都市计画事业与土地区画整理事业筹措费用的税,向内的土地与房屋的所有者课征。
税率不得超过 0.3%。具体多少由各市町村用条例定。课税标准以固定资产课税台帐的登録价格为基础。都市计画税与固定资产税一并征收。